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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邮电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09-20浏览人数:7829

为了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严格学生管理制度,培养合格的邮电通信中等职业人才,对学

生的操行实行量化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对学生的操行成绩实行量化考核。每名学生每学期以100分为基础分,根据其在一学期

内的表现进行加分或减分。

    二、加分:

    学生有下列表现或取得下列成绩,可按下列条款加分:

    1、凡积极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运动会(如秋季运动会、冬季越野长跑等),每参加一个

项目加5分,参加多个项目累计加分;若某一项目取前六名,以10分为起点,依次加至15分,

获得多个项目之名次者累计加分;

    2、凡代表学校参加校际间运动会,每人每项加10分,获得某一项目第一名者加20分,获

得最低名次者加15分,其他名次依次列档加分;

    3、凡积极报名参加学生会、团委组织的球类、棋类比赛者,每参加一项加5分,获得比赛

第一名者加15分,第二名者加10分,第三名者加5分(夺得集体项目名次者,每人都依夺取名

次加分);

    4、检举揭发违纪行为者加5—10分;

    5、凡积极报名参加学生会、团委组织的文艺晚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文化、文艺活动

者,每项加5分,获得名次者最高加15分,最低加7分;

    6、凡积极向报社、期刊、校园网、校广播室、学生会和团委宣传部、班黑板报等新闻单位、

文化团体写稿投稿者,每篇稿件加2分,被校广播室、班黑板报采用的稿件每篇加5分,被报社

或校级以上(含校刊)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加10分,被省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加20

分,被中央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没篇加30分;

    7、积极参加办黑板报、橱窗、校刊、宣传横幅制作者每人每次加5分,表现突出者最高可

加至10分;

    8、积极为同学服务参加义务劳动,做好人好事、排解纠纷、见义勇为者,每人每次加5分,

表现突出者最高可加至10分;

    9、学习以百分制计分的单科成绩取得班级前三名者分别加5710分;

    10、每学期学习总成绩在前10名者,第10名加7分,第9名加9分,第8名加11分,……

第一名加25分;

    11、其它为学校、为班级争得荣誉、作出贡献者在510分内酌情加分。

    12、参加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到敬老院或儿童福利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者每人每次加10

分。

13、五四表彰、十月表彰、社团表彰中受表彰者每人每次加5分。

14、对于学生打架斗殴及时向学校老师和班主任反映情况者加10分。

 

    三、减分

  (一)学生违反校规,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条款扣分。

    1、上课、早操、晚自习(含自习)、组织生活、集会、劳动等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者,每

次扣25分,无故旷课缺勤者,每次扣510分;

    2、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寻衅滋事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20分;

    3、抽烟、酗酒、损坏公物、私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者,每次扣510分;

    4、不爱护公共卫生,乱丢纸屑,向窗外扔东西,不到指定地点泼脏水,每人每次扣25

分;

    5、非武汉市区内的学生,星期天、节假日不经请假而私自回家或走亲访友在外住宿者,每

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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