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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月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婷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人数:13030

鄂邮校青字【20176

各团支部:

为弘扬“五四”精神,继承和发扬共青团优良传统,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激励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团委决定于五月开展“先进团支部”、“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表彰活动的展开,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适应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荣誉称号及设置名额分配:

  1、先进个人奖项:

 

序号

荣誉

称号

班级名额分配(名)

153630

153734

153836

1539

41

154035

164140

164240

164341

164442

164540

1

优秀团员(5%)

2

2

2

2

2

2

2

2

2

2

2

阳光青年(5%)

2

2

2

2

2

2

2

2

2

2

3

学生创新奖(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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