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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邮电学校关于学生生活管理的若干规定
作者: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人数:9601

一、住宿

1、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学生工作部许可不得任意调换。宿舍内配备的床铺、桌、凳、柜如有丢失或人为的破坏和宿舍门窗有人为的损坏,必须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闲谈或做其它事情。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午休时间不得在走廊及宿舍附近打球、大声喧哗以及做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节约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增加电灯光度、改装电路,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

4、不准在室内或走廊焚烧杂物,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其他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同性亲戚者,须经保卫部门事前批准。学生不得私自配备和保存其他宿舍钥匙,更不得将宿舍钥匙交给校外人员。

6、宿舍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室内用具摆设整齐,不得向窗外或走道倒污水或抛垃圾杂物,做到室内外地面无垃圾、口痰,门窗无灰尘,被子、衣服、鞋袜勤换洗。

7、宿舍值日生由全宿舍学生轮流担任。宿舍值日生应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并负责督促同学经常保持室内外卫生和个人卫生。

8、每个寝室选举寝室长一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清洁卫生

1、各班除负责教室、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外,还要负责学校划分的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2、各班的教室、宿舍和所负责的厕所、走廊,每天打扫一次,一个星期彻底打扫一次。

3、各班所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每周彻底打扫一次,平时应注意保持干净。

4、各班的教室、宿舍内外地面要求干净。墙壁、顶棚无蜘蛛网。桌、椅、门窗、灯管等无灰尘。衣服、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摆放整齐。

5、各班负责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地面平坦干净,无砖头瓦块、水沟畅通,地面干净,无脏水脏物。

6、教室、宿舍、责任区的卫生,每星期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检查一次。

7、卫生检查实行记分制。每周根据检查记分数据,由学生会总结公布一次,一学期总评一次。

8、扫除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倒入指定的垃圾场内,违者,按规定扣宿舍和班级的卫生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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