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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邮电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作者: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人数:9716

图书借阅规则

 

一、馆内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行登记,领取查书板后方能入内借阅,不得无证入内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件;

二、读者进馆时应自觉排队,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书库,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三、查找图书时应正确使用查书板,不得乱插乱放;图书出馆前应认真检查,发现破损情况应及时说明并盖章标记;

四、学生读者按规定每人每次限借4本图书,借期以一个月为限,到期可续借一次,学期末应将图书全部清还;

五、图书借出后应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应照章罚款、赔偿,细则如下:

    1. 污损、撕毁图书视其损毁程度分别处以1元以上直至全部书款的罚款;
    2. 图书遗失应及时向借阅处挂失,允许在超期15天内找到归还,未挂失者除赔偿书款外,还应另付超期罚款;
    3. 遗失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成套图书书价以全套价计算;遗失期刊合订本按原价赔偿;
    4. 偷窃或故意损毁图书者除赔偿3-5倍书价外,视情节轻重报学生工作部处理;

六、注意图书借阅期限,到期应主动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逾期不办则每本图书每天收取0.1元罚款;

七、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八、开放时间及具体安排,请及时参阅图书馆各项通知。

报刊杂志阅览规则

 

一、室内陈列之各类报刊杂志仅供全校师生阅览,概不外借;

二、读者凭证登记阅览,私人物品不能携带入内(纸笔除外);

三、爱护报刊杂志,阅后按报刊杂志排架号归架,不得乱插乱放,不得污损、撕毁、涂抹;

四、保持正常阅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六、读者应发扬主人翁精神,协助做好各项报刊杂志阅览管理工作。

 

 

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查阅本室资源;

 二、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禁止将食品、水杯带入室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

 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在室内打电话或大声喧哗;

 四、爱护本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由读者本人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五、不允许在本室使用个人手提电脑;

 六、禁止使用本阅览室电脑浏览不健康网站、玩游戏、聊天等。如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在工作人员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本阅览室将停止对违规读者当天的服务;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生工作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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